球星、影星、歌星创造不创造价值?

2018-07-30 eNet&Ciw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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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世界杯,让本已十分炎热的世界,热度进一步达到高潮。

世界范围内足球产业年产值超过5000亿美元(3.15万亿人民币),如果排身价,可以排成世界第十七大经济体。

球员创造价值的速度非常令人惊异。皇家马德里求购内马尔,报道称报价高达3.1亿欧元。法国19岁的追风少年姆巴佩之前身价1.8亿欧元,踢到第4场时,身价至少已值2.21亿欧元。俄罗斯球员戈洛温,揭幕战前身价2000万欧元,一战成名之后,转会费预计大幅上涨至4000万~5000万欧元。

有人会套用习惯语式说,一个半大小子,踢一个圆呼呼、轻飘飘的东西,“贡献能有科学家大吗”?科学家还没挣这么多钱,这些人这么轻易来这么多钱,不公平。

我是球迷,我来解释一下这种事情。首先说说我的踢球“资历”,我年轻时踢的是前锋,为足球付出过,在比赛中把鼻子踢塌,上了手术台。我最引以为傲的战绩,是大学最后一战,以弱胜强夺冠,登上了体育报。

有人精辟地说,足球是和平时期的战争。人有战争的本能,不能战争的时候,就用和平形式,替代战争释放这种能量。释放干净了,人更热爱和平。

足球是怎样释放能量的呢?我们这些当年为足球舍生忘死,踢塌过鼻子,踢断过腿的人,心里有体会。它与意大利歌剧一样,有一个唯一的高潮。如果是在比赛最后阶段进球,心理负熵就会一下决堤而出,瞬间转化为熵。负熵是热能,熵就是快乐。人称这种效果叫“酷毙了”。酷就是日本用来替代国内生产总值(GNP)的“国民酷”(GNC:Gross National Cool)的那个Cool。酷就是心理能量由热变冷那个释放过程。我们看广告,经常有大热天,一罐可乐下去,顿时爽透了的感觉。就是在描绘这个过程。用十九大的术语来说,就是美好生活。酷和爽,就是幸福的心理反应。可见,歌星、影星、球星创造不创造价值,创造的是一种什么价值,不可以用物质需求、社会需求的尺度来衡量,而需要用心理需求的尺度来衡量。

我现在专业搞的是数字经济。我以为,足球、娱乐值钱在哪里,与数字经济值钱在哪里,原理是通的。技艺、技术,这些都是供给方的表象,需求本质都有一个共同点,有温度。

旧经济是没有温度的经济,新经济是有温度的经济。温度是一个比喻的说法,比喻的是需求的性质。没有温度的需求,指物质需求、社会需求,是理性需求,特征是追跌杀涨;有温度的需求,指心理需求,知冷知热,特征是追涨杀跌。

研究表明,这三种需求占支出的比重变化,与收入相关。收入越高,心理需求支出占比越高,人们越肯为足球、娱乐、游戏这些虚而又虚的东西付钱。一个社会越是有钱不快乐,就越会把钱投到心理需求上,用钱买快乐。人越有挨饿、受穷的心理阴影,骂歌星、影星、球星的气就越足,这是因为他们为物质需求、社会需求赋值的权重比平均值高。当然也不排除这些星们占的价值比重超过了社会正常值这种情况。还有一个统计发现,一个社会的流动性越差,越千军万马过高考独木桥,这个社会对游戏的心理需求就越会偏离正常值虚高。而高考负担不重的国家,统统没有网瘾,或不严重。说明心理需求是有客观规律的。

我想说的是,认识某某(如数字、足球、娱乐、工业……类推)经济,关键不在某某,而在经济。要看这种经济中,需求的性质,到底如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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