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新规”无疾而终说明了什么

2010-10-08 eNet&Ciweek

  9月1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重新修订了《图书交易规则》,删去了争议较大的“新版图书出版一年内进入零售市场时不得打折销售、网店等新书打折不能低于八五折”等条款以及有关固定价格的条款。被称为“图书新规”的图书“限折令”,至此无疾而终。   早在“图书新规”出台的第一时刻,《互联网周刊》就发表了题为《评图书新规》的总编寄语,将新书网上销售不低于8.5折,称为“图书新规”,旗帜鲜明地反对这个规定,并指出:“出版业要经受市场经济和网络经济的双重考验,这是潮流与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图书新规”不是偶然的,此前无疾而终的还有“网店新规”等,为什么新规总是跟互联网过不去?   归结起来,问题主要是出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科学发展方面,人们对技术驱动的作用认识不足;二是在以人为本方面,人们对社会责任认识不到位。   拿图书这个具体行业来说,从技术方面看,这个行业的技术结构、商业模式正在受到互联网的猛烈冲击。图书行业在传统工业化的技术条件下是暴利行业。在图书的利润分成中,国家规定的批零差价仅仅为15%,但实际上却有50%~55%的利润被二级批发商和零售商拿走。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由于新技术与电子商务的结合,使原来50%以上的中间环节利润被压缩。人们上网购书,可以得到很高的折扣,是因为原来二级批发商和零售商做的事情,用新技术可以近乎零边际成本地实现。“图书新规”的制定者们把交易费用在互联网上的正常减少,归于人为的扰乱市场秩序,显然没有认识到基本面上发生的技术革命的事实。他们需要通过这件事,加深对科学发展观与科学技术关系的理解。   从社会方面看,各种“新规”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忽视社会责任。出台对网商不利政策时,忽视网店在解决就业和提高百姓收入方面承担的社会责任;对图书新规来说,是在出台对网商不利的政策时,忽视了图书电子商务通过降低读书门槛对提高全民素质承担的社会责任。在维护有权力背景的传统既得利益同以人为本之间,政策出台的利益取向,都出现了向前者的倾斜。不出问题才怪。   “图书新规”无疾而终,是事情向着它正常的方面、基本面的方向转化的一个积极进展。它说明,同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背离的政策,同社会责任背离而刻意维护少数传统既得利益者的政策,不可持久,早晚要改。   同时应清醒看到,“图书新规”现在虽然无疾而终了,但深层问题并没有解决。因为各种其它的成文或不成文的“新规”,仍然存在于现实中。例如,在医药领域,至今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对电子商务的限制,比图书限折令更甚。不合理规制的结果,是由作为现状维护者的实体药店经营网上售药,剥夺了作为现状改变者的网商的经营权利。结果是医药行业暴利依然,老百姓看病难,用药贵的局面仍无根本改观。可以这样说,凡是存在暴利的行业,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这样的问题。   不过,我们坚信,对生产力发展的一切束缚,都是不可持久的。只有顺应民生承担社会责任者,才配拥有未来商业权利。暴利无论躲在传统惯性的现实背后,还是权力的现实背后,都不能证明自己的合理性。“图书新规”无疾而终就是这样一个信号。

您对本文或本站有任何意见,请在下方提交,谢谢!

投稿信箱:tougao@ciwee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