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t硅谷动力专稿】地雷六:实施范围没有确定,导致项目范围无限增加。
在签订
信息化项目合同的时候,没有定义清楚项目的具体范围。而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
软件公司一会儿说这个功能不在合同范围之内,一会儿又说这个服务需要另外计费,等等。不少软件企业就是通过这种手段让企业不断的掏钱。
企业
信息化管理软件涉及的范围比较广阔,也没有统一的定义。如有一家企业,向一家企业推广ERP软件,其中包括生产管理模块。这家企业采用了他们的ERP软件之后,需要用到产能管理与排程作业的时候,软件公司却推卸说,这两个功能不包括在生产管理中,是另外的模块。企业若需要使用的话,就需要另外收费。
从生产经理的角度讲,企业产能控制与排程管理的话,肯定属于生产管理的范畴。他就想不通了,如果这两个工作不属于生产管理,那么是属于谁的呢?如果生产部门不管这些工作,那又有谁能够胜任呢?
故从信息化项目的角度讲,其项目范围往往跟部门负责人的观念有所差别。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注明具体的范围,则企业CIO很可能给对方钻了空子,不知不觉就踩到对方埋的地雷上去了。
所以,笔者建议:
一是在签订项目合同的时候,项目范围要细化。如不要根据部门来确定项目范围,而是根据员工的职位来确定项目所属的范围。这虽然会花费比较多的时间与精力,但是,其会大幅度的减少后期的争议。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会使得企业的项目成本更加的可控。
二是在前期项目选型与范围确认的时候,所涉及到的部门负责人一定要参与。部门经理要跟对方售前咨询顾问面对面的交流,以确定项目的具体范围。这么做目的就只有一个,要让双方达成共识,消除彼此之间的认识差异。这是解决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软件公司或者实施方随意调整项目范围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三是要防止对方以调整项目范围为借口,随意延长项目时间。笔者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过程中,经常会碰到这种事情。软件公司或者实施企业当发现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时候,就会调整项目范围。还说的好听,因为企业需要,这个功能可以免费赠送,但是需要延长项目时间。故项目范围若定义不清的话,就会给对方一个延长项目周期的借口。从这方面说,企业往往需要有一个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或者独立的第三方项目监理公司来对项目的范围进行把关。若遇到一些分阶段实施的信息化项目,我们可以坦然的接受对方的这种好意;但是,让对方把这个免费的午餐放在下一个阶段。务必要保障第一个阶段的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要给对方找到项目延期的借口。
总之,项目范围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项目成本,而且还直接影响到项目能否按预定日期结束。所以,企业CIO在这方面,一定要多长几个心眼,不要傻乎乎的往对方设置的地雷上踩。以上三个建议虽然不能够消除其中的隐患,但是,也可以解决一些常规的问题。企业CIO若正在考虑签订信息化项目合同,可以有选择的参考一下。